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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25

    为什么说它是荒唐之举

    为什么说它是荒唐之举
      ——三评宋正海公开信

    飞蠓

    《共产党宣言》中曾经这样写道:为了拉拢人民,贵族们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做旗帜来挥
    舞。但是,每当人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都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旧的封建纹章,于是就哈哈
    大笑,一哄而散。当我们观察宋正海等人在2 0 0 6年年末所掀起的这场小小的“取消‘伪
    科学’提法”的签名运动时,不难发现相似的一幕在重演:为了迎合主流意识形态,宋正海
    们把“抵御西方文化入侵,护卫中华传统文化”当作旗帜来挥舞,但当主流意识形态打算认
    真对待他们的时候,却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伪科学”纹章,于是哈哈大笑,作壁上观。宋
    正海们的签名递上去马上就快一个月了,但是迄今为止官方并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连一句批
    评都没有,更不要说赞赏,对于满怀期望等待“回复”的宋正海等人而言,这无疑是当头一
    盆冷水。

    宋正海的公开信发表时,包括何祚庥、方舟子、司马南等所谓“反伪斗士”在内的所有头脑
    清醒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用“荒唐”二字来定性。反“反伪”斗士们一再为自己的荒唐行为
    辩解,甚至将“取消‘伪科学’提法”与“取消‘反革命罪’罪名”相提并论。那么,为什
    么要说这场签名活动是荒唐之举呢?

    宋正海们将现在的“反伪科学”活动描绘成国内外反对派合作制造的一个阴谋,并且极尽渲
    染夸大之能事(宋称“已到了国难当头的时候”),按照常规,既然发现这样一个长达十几
    年的阴谋,宋正海们就应该立即举报到国家安全部门才对,让国家安全部门依照法律制裁所
    有参与这个阴谋活动的“别有用心的人(海外反华势力和国内某些学霸)”。但他们却选择
    用公开信的形式来“揭露”,如果确有这样一个阴谋,那么这明显是“打草惊蛇”(或者说
    ,通风报信);如果没有这样的阴谋,则此举迹近栽赃陷害、血口喷人,无论如何,都是不
    可取的。但这群“爱国者”还就是这样干了而且是公开地干,大约以为吓唬一下就能让反伪
    科学运动从此销声匿迹,这种行为,这种心态,不可笑不荒唐吗?

    如果我们发现有人用正当防卫的名义故意杀人,我们应该怎么办?是设法区分正当防卫和故
    意杀人从而准确打击这种犯罪行为,还是号召取消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条款?任何一个头
    脑清醒的人都不难得出结论。同样,发现有人打着“反伪科学”的名义行“打击传统文化”
    之实,是努力搞清楚伪科学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还是主张取消“伪科学”提法?
    我们相信以宋正海们的智商也不难得出结论。但恰恰是这群高智商的人搞出了“取消‘伪科
    学’提法”的提议,这种提议不可笑不荒唐吗?

    第三,张冠李戴,自欺欺人。为了证明何祚庥、方舟子等人“妄图消灭中国传统文化”,宋
    正海们不惜将所谓“挑战性的科技原创性成果和民间科学”冠以“扎根于传统文化深厚土壤
    ”的名义。但是,所谓的“三大伪科学冤案”中三名主角的“科学成就”,哪样与“传统文
    化”有关?是“全息生物学”,是“费尔玛大定律”,还是“推翻热力学第二定律”?文学
    博士刘子华的“八卦天文学”倒是和“传统文化”有些渊源,但是现在太阳系第九大行星都
    已不存在了,他预言的“第十大行星”又安在?——且不说他预言的“木王星”的轨道根数
    连开普勒定律都满足不了!这种手法文革时的造反派用过,上头下文件规范“造反”行为说
    “反对打砸抢”,造反派就写大字报说“革命的打砸抢好得很”,如此一来你反对打砸抢就
    变成反革命了。使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手法来攻击对手并给自己壮胆,不可笑不荒唐吗?

    第四,装腔作势,信口雌黄。最近方舟子接连遭遇诉讼失败这是事实。但是,将方的败诉归
    结为“穷凶极恶在中国制造三大伪科学冤案;恶毒污蔑攻击中医、周易等传统文化;扼杀挑
    战性科技成果;反对民间科学等”却与事实不符。肖传国案、丁祖诒案是因为原告不适当地
    夸大自己所得到的荣誉被方舟子揭露自认名誉权受损而控告,刘子华案虽然表面上与“传统
    文化”有关,但主要也是因为原告夸大自己所得到荣誉被方舟子揭露其家人认为其名誉权受
    损而起诉,与什么“制造三大伪科学冤案”毫不相干。将毫不相关的两件事联系起来,用方
    舟子的一系列败诉(都还只是一审败诉)来自壮声势,不可笑不荒唐吗?

    宋正海的吹鼓手们在不同的场合辩解称,当年也曾有人提出在刑法中取消反革命罪,最后也
    的确取消了,可见呼吁在法律中取消某个说法并不荒唐。这种辩解是徒劳和苍白的。任何公
    民都上书人大建议修改法律的权利,因此呼吁在法律中取消某个提法在法律层面上当然无可
    厚非,但是,正如公民都有言论自由并不等于我们不可以说某些人的某些说法是胡扯一样,
    合法的行为并不等于它不是荒唐之举。普通公众和知识分子会认真对待严肃的法学家们关于
    修改刑法的呼吁,而对制假造假分子修改刑法的呼吁则会嗤之以鼻。宋正海们最大的荒唐和
    可笑之处就在这里:他煞费苦心地撰写公开信,期望得到“更多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支持
    ,但是公布出来的签名名单却显示,“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并不买他的帐,积极签名的,还
    是他那个小圈子的人。主流意识形态和“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已经相继给了宋正海们两记不
    太响亮的耳光,但愿能够让某些人清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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